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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aturan Administratif tentang Perlindungan Peninggalan Budaya Bawah Laut Tiongkok (2022)

水下 物物 保护 管理 条例

Jenis hukum Peraturan administrasi

Menerbitkan tubuh Dewan Negara China

Tanggal diundangkan Jan 23, 2022

Tanggal berlaku April 01, 2022

Status validitas Sah

Lingkup aplikasi Nasional

Topik) Properti Budaya

Editor Pengamat CJ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水 下 物物 保护 管理 条例
(1989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2022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1号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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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
第三 条 本 条例 第二 条 第 第 款 第 项, 第二 项 所 的 的 的 的物 属于 国家 所有, 国家 对 其 行使 管辖权; 本 条例 第二 条 第 条 规定 的 的 水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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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条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 政府 可以 将 水下 物物 分布 较为 集中, 需要需要 保护 的 水域 划定 的 为 物 物物 保护区, 并 根据 实际 情况 进行 调整. 水下 物物 保护区 个 个 个 以上 以上 以上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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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 和 调整 水下 物物 保护区 的 单位 应当 制定 保护 规划. 国务院 物物 主管 部门 或者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 政府 物物 主管主管 主管 部门 应当 根据 保护 物 物 物 物 的 的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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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 条 任何 单位 或者 个人 以 任何 方式 发现 疑似 本 条例 条例 条 条 条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物 的, 应当 及时 报告 所在地 或者 就 近 的 地方 人民 物 物物 主管, 并kan
24小时内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水下文物已经移动位置或者遭受实际破坏的,应当进行kan
kan 1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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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批准文件;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 物物 主管 部门 在 作出 决定 前, 应当 征求 有关 科研 机构 和 专家 的 意见, 涉及 军事 管理区 和 军事 的 的 的 有关 机关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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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 合作 进行 水下 物 物 考古 调查, 勘探, 发掘发掘 的, 由 中方 单位 向 向 物物 主管 部门 提出 申请 主管 主管 主管 申请 物 主管 的 物 申请 主管 主管 的 的 申请 主管 的 的 的 的 主管kan
国务院 物物 主管 部门 收到 申请 材料 后, 应当 征求 有关 科研 机构 机构 专家 的 意见, 涉及 军事 管理区 和 军事 的 的 的 有关 有关 机关 的 的 的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机关 有关 审查 审查 审查 审查 审查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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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 调查, 勘探, 发掘 活动 结束 后, 从事 考古 调查, 勘探, 发掘发掘 的 单位单位 向向 物物 主管 主管 部门 和 省, 自治区, 直辖市 政府 政府 物物 主管 部门 物 结项 报告 的 的 图片 的 图片 图片 图片kan
考古 调查, 勘探, 发掘 活动 中 取得 的 全部 出水 物物 应当 及时 登记 造册, 妥善 保管, 按照 国家 规定 规定 移交 物 物 物 物物 主管 物 物 物 主管 省 省 省 省 省 省 物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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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十 条 物物 主管 部门 和 其他 有关 部门部门, 在 水下 物物 保护 工作 中 滥用 职权, 玩忽玩忽, 的玩忽 的, 对对 负责 的 主管 人员 和 其他 直接 责任 人员 的 的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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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或者海上执法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追缴有关文物,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10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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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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